1.运动员补助: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4)11号)文件要求,我校在籍注册运动员可以享受不低于300元/月的伙食补助。
补助对象为:1)输送进入国家集训队的优秀运动员,2)输送至省专业队、省体院集训队及进队适龄优秀运动员,3)交流优秀运动员,4)本校在读、在训优秀运动员;走读、走训不享受伙食补助。
2.免学费:农村或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政策免交学费。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或校内资助。(如遇国家资助政策调整,以新的政策为准。)